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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受理兩年多次訪問簽證申請的通知 |
| 本館受理兩年多次訪問簽證申請。該簽證系頒發給確需頻繁赴華經商、投資、訪問的美國公民。該簽證兩年多次入境有效,每次入境停留期不超過 9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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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申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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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填寫完整並由本人簽名的簽證申請表(請在申請表 "擬入境次數" 一欄注明 "兩年多次"),並附近期護照像片一張(正面、彩色、免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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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護照(有效期二年以上並有空白簽證頁)、護照個人資料頁的複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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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相關證明文件:已取得兩次以上 F 簽證、半年或一年多次 F 簽證者,請提交原簽證複印件;在華有投資、分公司或需赴華執行合同者,請提供在華投資證明、營業執照、經貿合同等原件及複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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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申請人可親自或委託親友、簽證代辦機構到總領館申辦,無需預約。總領館不受理郵寄申辦簽證手續。辦證時間需七個工作日,不受理加急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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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申請如獲批准,取證時交費,每人 150 美元(注:同一年多次有效簽證)。請以現金、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付費。本館不接收個人支票。如申請未獲批准,本館將電話通知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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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館將繼續頒發半年或一年多次有效簽證,確有實際需要者均可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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