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中國簽證之重要提示 |
 |
1. |
赴華簽證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數,由領事官員根據中國簽證有關規定作出決定。 |
 |
2. |
領事官員有權拒絕不符合中國法律和規定的簽證申請,有權改變、取消已發簽證並無需說明理由。 |
 |
3. |
根據國際慣例,已發出的簽證不管是否使用,簽證費均不予退還。 |
 |
4. |
精神病、麻風病、愛滋病、性病、傳染性肺結核及其它傳染病患者不能進入中國。 |
 |
5. |
持工作(Z 字)簽證、學習(X 字)簽證、定居(D 字)簽證、記者(J-1)簽證人員,自入境之日起 30 天內,須前往居住地公安部門辦理居留手續。 |
 |
6. |
申請中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簽證,請按照特區有關規定辦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