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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出生具有中國血統兒童赴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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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凡在美國出生,具有中國血統的兒童,如兒童父母一方或雙方已加入美國籍(持美國護照)或已取得美國綠卡,前往中國應辦理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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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首次申請赴華簽證,請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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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有效期 6 個月以上,有空白簽證頁的兒童護照正本和出生證原件及複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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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兒童父母雙方護照及美國綠卡原件和複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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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中國簽證申請表 (Q1) 一份,2×2 英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一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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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過來華記錄的兒童如再次申請簽證,無需再提供兒童出生證、父母護照、綠卡等資料。如使用過的中國簽證不在現護照上,還需提供一份原簽證複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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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在美出生兒童的父母雙方均為中國公民並均未取得美國綠卡,回中國應申請中國旅行證。請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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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兒童美國護照原件及複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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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兒童出生證原件及複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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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父母雙方中國護照原件及複印件,在美居留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如:所持美國簽證及 I-94 卡或移民局頒發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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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H1) 一份,2×2 英寸正面彩色免冠護照用照片 3 張(一張貼在申請表的照片處,另兩張用於製作旅行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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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辦理方式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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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簽證:申請人可親自來館辦理,也可委託他人、旅行社、簽證機構代辦,但不接受郵寄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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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請旅行證:申請人可親自來館辦理,也可委託他人代辦或郵寄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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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正常取件時間為 4 個工作日。加急辦理:1 個工作日取證(僅限奔喪、探視病人或緊急公務人員),另收30美元加急費;2 至 3 個工作日取證,另收 20 美元加急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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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費用、有效期 (Validity) 和停留期 (Duration of St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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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辦理旅行證除支付辦證費外,每份郵件(包)加收 5 美元服務費,並附已付郵資的回郵信封。辦理時間 7 至 10 個工作日,無加急申請。詳情請閱郵寄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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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況下,簽證有效期為 3 個月、停留期為 30 天。停留期超過 30 天的,須在簽證申請表特別注明並經領事官員批准。到中國後如需延長停留期,應向當地公安局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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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 |
入境次數 |
有效期 |
停留期 |
費用 |
一次入境 |
3個月 |
30天,最長180天 |
50美元 |
二次入境 |
6個月 |
30天,最長90天 |
75美元 |
半年多次 |
6個月 |
30天,最長120天 |
100美元 |
一年多次 |
12個月 |
30天,最長120天 |
150美元 |
旅行證 |
兩年多次有效 |
25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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