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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中國護照人員赴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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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自海外途經香港前往第三國者,憑有效護照和聯程機票,可在香港過境停留 7 天,免辦進入許可。但目的地為中國內地或澳門者,可不出示聯程機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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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內地途經香港,除應有中國護照、聯程機票外,還需持有前往國的簽證,或合法居留證(如美國綠卡),可在香港過境停留七天,無需辦理進入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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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中國公民專程赴港從事商務、旅遊等活動,無論停留時間長短,均需申請進入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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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居住 1 年以上,有固定工作、收入或正在就讀,且已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綠卡)或長期簽證的中國公民前往香港,可向中國使領館申請有效期最長不超過兩年、多次進入、每次停留不超過 14 天的香港進入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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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居住未滿 1 年,有固定工作、收入或正在就讀,且有返回美國有效簽證的中國公民,前往香港,可向中國使領館申請 3 個月有效、1 次或兩次進入、每次停留不超過 30 天的香港進入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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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中國公民赴港就業、學習、培訓、定居、親屬團聚等,須申請相應進入許可。此類申請須經香港入境事務處審批同意。申請具體要求請查閱香港入境事務處網址
http://www.immd.gov.hk/index.html。
申請人可向中國使領館遞交申請或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務處遞交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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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申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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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的中國護照原件和複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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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香港簽證申請表》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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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X2 英寸照片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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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供返美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如綠卡、有效回美簽證等。不接受郵寄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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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取證時間和費用:進入許可申請費,30
美元。中國使領館自行審發的進入許可辦理時間為四個工作日。加急申請,一個工作日取證(限奔喪、探視病人或緊急公務人員),收 30 美元加急費;2 至 3 個工作日取證,加收 20 美元加急費。需經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批准的進入許可,處理時間視入境事務處答復而定,恕不辦理加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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