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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讀護照 Machine Readable Passport |
指符合國際民航組織 Doc 9303 檔技術要求的適於機器閱讀的護照。此種護照可以是單個的卡,或一個證,也可以是一本冊子的一個組成部分,以便允許附加簽證頁以及其他簽證背書用,但其標準格式和版面設計要求必須符合檔的規定。
護照的資料頁分為視讀區(VIZ)和機讀區(MRZ),可用眼睛視讀或用光學字元識別方法閱讀。視讀區資料項目有:發證國或組織 (全稱)、證件和名稱、證件種類、發證國或組織代碼、護照號、姓名、國籍、出生日期、個人號(可選用)、性別、出生地點、簽發日期、簽發機關、有效日期、(持證人)簽名或標記、持證人照片。機讀區資料項目有兩行讀碼:第一行包括證件種類、發證國或組織、(持證人)姓名;第二行包括護照號、國籍、出生日期、性別、有效日期、個人號(可選用)和各項校驗位及總校驗位。
機讀護照所用材料的物理特性和安全性能應起碼等於或高於黨規護照,以便於用肉眼檢查或自動檢測發現偽造品、仿製品或冒名頂替者。機讀護照的主要目的是加快口岸國際旅客通關的速度,以最終代替常規護照。
自 1980 年 11 月國際民航組織公佈了 Doc 9303 檔後,澳大利亞、加拿大、美國等率先頒發了機讀護照。歐洲共同體委員會和歐洲航會議成員國以及其他一些國家,都準備以機讀護照代替常規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是機讀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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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美國國際商務會員中心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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